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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 咬钩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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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。

唐人街某酒吧内,气氛颇为活跃。

“泰哥,咱们终于拿下这个案子!来,喝一杯。”

“干杯!”

“欸欸欸,先敬港岛来的同僚。”

泰哥抓着酒杯,手掌盖在上面,拒绝下属的敬酒,将目光投向孟凡和大傻,以及匆匆赶来汇合的阿敏等人。

“都是集体荣誉。”

往后在曼谷旅游,或许会麻烦到对方,孟凡自然不可能拒绝一起喝酒的建议,就当心情不爽以酒解闷了。

“来,干杯。”

碰杯声响成一片。

紧接着,酒吧内众人开始找相熟的朋友闲聊起来。

“怎么了,看你闷闷不乐。”

阿敏敏锐察觉到孟凡心情不佳,并没有破案后,即将全身心投入到度假的那种轻松与喜悦。

“看到一对恶心的降头师夫妇,杀人也就算了,还喜欢对孩子下手。”

大傻不屑道。

说的已经算简单了,为避免阿敏她们心里不舒服,故意把婴儿改口为孩子,减轻一下程度。

“都说法无正邪,我现在有些质疑这句话了。”

孟凡摇摇头,说道:“先不管这些,喝酒吧,等我再把雌雄大盗的师父解决掉,咱们好好放松。”

“师父?”

大傻愣了一下。

随后也就没有追问,他和金麦基一样,从来不会怀疑老大的消息来源,更不可能质疑决定。

执行!

执行!

执行!

大事方面没必要带脑子,听安排执行就好,没有任何例外,次次都能化解危机,将任务圆满解决。

“咱们警务人员都这样。”阿敏体贴道:“不过要劳逸结合。”

看过黄火土过往的经历,才能愈发明白,有个支持自己的老婆有多重要,孟凡心情稍稍好转。

事实上,他也经历过不少磨砺了,其中不乏大场面,夜间单纯被超越电影情节的事情恶心了一下,还不至于一蹶不振,即便没人劝,睡一觉就调整好状态了。

“喝酒。”

“来,干杯。”阿云笑着附和。

来了八十年代的泰国,才知道一件事,酒吧并非完全跟时尚挂钩,没有随处可见的镜面,也没有各种金属来营造未来感。

一排略显斑驳的木头柜台环绕着中型舞池,三十几个女孩在里面跳舞,长相不一,纯粹是来玩乐。

另外还有两个小舞池,有五官立体的混血美女在那里舞动,很专业,很能活跃氛围,几名唐人街警探已经过去搭讪了。

话说……这个时代有人妖吗?

前世听到有传言,她们在芭提雅分布比较多,但曼谷身为首府,如果真存在这个职业,应该是有分布。

因为大环境如此,思维稍稍发散,单纯好奇罢了。

孟凡取向很正常,念头快速闪过,就不再出现。

“孟sir,还有几位。”

“我来敬你们一杯,牺牲休息时间来帮忙。”蒙泰离开小团体,特意再跑过来一趟敬酒。

要知道,孟凡是严词拒绝了任何形式的报酬,说是举手之劳。

可经历过种种诡异事件,泰哥感觉这根本不是小事。

一个不要回报。

另一个过意不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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