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我是李察 (第3/3页)
“哇……哇……哇哦,我似乎惹上了了不得的大人物。在我的印象中,留着辫子的黄皮猴子向来温顺,干活也挺卖力,可没听说过玩枪在行,我弗格兹在东区矿场……”
他仗着人多势众,想要在气势上压倒李察,不紧不慢的说着话,一步一步的走下木楼梯,这令酒馆里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。
一言不合拔枪相向,是西部小酒馆的保留项目。
弗格兹坚硬的牛仔靴踩在木板上,发出让人心惊胆颤的“吱呀”声音,仿佛敲在心头上一样。
此时,酒馆里面有几个白人枪手蠢蠢欲动,目光在两方人中来回游动,显得不怀好意。
狂野的西部,牛仔们习惯用枪说话。
“弗格兹先生,有人让我给您带个信……”说到这里,李察忽然面色一沉,右手闪电般的抽枪击发,同时说完下半句话;“下地狱去吧!”
“啪啪啪啪啪啪……”清脆枪声爆豆子般响起来。
弗格兹见状吓得头皮发麻,怪叫一声正待闪避抽枪,炙热的枪弹已经击中他胸口。
子弹巨大的拒止力将弗挌兹整个人打的顿挫一下,猛地撞在旁边的木板上,腿一软便从木楼梯上栽下来了。
此前下楼的时候
仗着人多势众,向来骄横的弗格兹有意装逼,不紧不慢的一步一个台阶下来,在狭窄的木楼梯上,他的手下也只能跟在后面,就像一串蚂蚱。
两者相距十几米,想打不中都难。
这种打击敌人最有利的时机,不抓住老天爷都不会原谅。
李察右手开枪的同时,左手飞快的拍动击锤,在不到两秒的时间内,一股脑的将子弹全部宣泄出去,接连击中6名匪徒。
有两个白人匪徒从木梯上惨叫着倒摔了下来,像破布口袋一样沉重的摔在地上,口中血沫子狂吐,抽搐着眼见是不得活了。
剩下的名白人匪徒中枪之后,身体无力的瘫软下来,滚葫芦一般从楼梯上接连滚下来,撞成了一团。
李察发难是如此之快,连同伴也没有告诉,在他的连发枪子弹打空之后,戴长富等名华人枪手这才反应过来,立马伸手去掏枪。
依然站在二楼上的一名白人匪徒此时神色惶恐,他已经掏出了左轮枪,却惊惧的看到李察从怀中又掏出了一杆左轮枪,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自己,速度是如此之快,然后枪口火光一闪。
“啪……”的一声清脆枪响过后
这名白人匪徒脑袋上赫然出现一个血洞,飞撒的血线甩印在身后的木板上,整个人颓然的从2楼摔了下来,正好砸在木质酒桌上。
“哗啦”一声巨响,吓的楼下酒桌旁边几个白人枪手连忙站了起来,看到李察的枪口顺了过来,慌忙又惊叫起来。
这几人第一时间举起了双手,表示没有恶意,也不想与李察为敌。
此时,戴长富等人的枪声才响起来,将滚落一堆的白人匪徒用炽热的枪弹梳理一遍,让他们嚎叫和挣扎彻底停止,彻底归于沉寂。
这时候,他们这才甩手打开枪轮,目光警惕的看着酒馆中的众人,一发一发地重新装填子弹。
李察从左腋下掏出的这支左轮枪,从前到后就打了一发子弹,准确击毙一名白人匪徒,然后就顺手插进右腿旁边的牛皮枪袋里。
而那只打空了子弹的连发手枪,依然散发着余温,则插入左腋下的空枪套中。
之所以这么做,是为了防备潜在的敌人。要保持枪中始终有子弹,而不是浪费在将死之人身上,有戴长富他们补枪就够了。
短短3~5秒的时间,一切已经尘埃落定。
大团发黑的血液浸湿地面,在洼处形成了脸盆大小的血池,散发着刺鼻的血腥味,很多酒馆里的客人这时才回过味儿来,发出阵阵的低呼声音。
“哦卖嘎……上帝呀!”
他们再次看向李察等人的目光,充满了恐惧。
这虽有些残酷,但不得不说充分展示实力之后,效果非常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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